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抽象輕過失", description="抽象輕過失是三種過失中責任最重的,指必須付出一個善良管理人對於管理物的注意力,沒做到稱為有抽象輕過失,例如民法第535條後段的受有委任報酬,處理委任事務。 " ~~ ====== 抽象輕過失 ====== 在[[:法律]]上[[過失|過失]]區分成三種,依[[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注意義務]]由高至低,分別是抽象輕過失、[[具體輕過失]]及[[重大過失|重大過失]],差別在於需要「注意到什麼程度」。 抽象輕過失是三種過失中責任最重的,指必須付出一個[[善良管理人]]對於管理物的注意力,沒做到稱為有抽象輕過失。 <wrap info>例如</wrap> 民法第535條後段的受有委任報酬,處理委任事務。 <WRAP box> == 民法第535條 == [[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應依[[委任人]]之指示,並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WRAP> **相關條目** **相關條目** * [[歸責事由]] * [[事變責任]] * [[不可抗力責任]] * [[通常事變責任]] * [[過失|過失責任]] * [[重大過失|重大過失責任]] * [[具體輕過失|具體輕過失責任]] * [[抽象輕過失]] * [[故意責任]] {{tag>民法 過失 歸責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