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無權代理", description="無權代理係未經本人授權而為之代理行為,本人與代理人間因並無法律上聯繫,故不像有權代理將效力直接歸屬於本人。 " ~~ ====== 無權代理 ====== //(Vertretung ohne Vertretungsmacht/représentation non fondée)// 無權代理係未經本人授權而為之代理行為,本人與[[代理人]]間因並無[[:法律]]上聯繫,故不像[[有權代理]]將效力直接歸屬於本人。 ===== 內涵 ===== 無權代理通常可分為: ==== 狹義的無權代理 ==== === 類型 === * 完全無代理權、且不符表見代理要件之代理。 * 授權行為無效之代理。 * 逾越代理權範圍之代理行為。 * 代理權消滅後之代理行為。 === 效力 === * 本人與無權代理人間:在本人未承認或拒絕承認前,效力未定,若本人拒絕承認,則該代理行為對本人不生效力;若本人承認,所代理之法律行為對本人發生效力。 * 相對人與無權代理人間:無代理權人,以他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對於善意第三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之責任]](民法第110條)。要件包括 - 需有無代理權之行為 - 須相對人為善意 - 須本人未承認(民法第170條反面解釋,若本人承認,自無須由代理人負責)。 * 責任內容上,損害賠償的範圍有信賴利益說、履行利益說、折衷說(無權代理人行為時不知其為無權代理者,僅賠償信賴利益,若否,責賠償履行利益),現以履行利益說為通說。 ==== 廣義的無權代理 ==== * [[表見代理]] **相關條目** * [[有權代理]] - [[無權代理]] - [[表見代理]] * [[直接代理]] - [[間接代理]] * [[法定代理]] - [[意定代理]] * [[積極代理]] - [[消極代理]] * [[一般代理]] - [[特別代理]] * [[單獨代理]] - [[共同代理]] * [[本代理]] - [[複代理]] {{tag>民法 代理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