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爭點效", description="訴訟中有關訴訟標的以外的某一個重要爭執點,經過當事人充分攻擊、防禦及法院仔細審理,並由法院在確定判決中做成判斷,相同當事人在訴訟標的不同的後訴訟,就該判斷不能做出相反主張,法院也不能做相反的判斷。 " ~~ ====== 爭點效 ====== [[:訴訟]]中有關[[:訴訟標的]]以外的某一個重要爭執點,經過[[:當事人]]充分攻擊、[[民訴:防禦方法|防禦]]及[[:法院]]仔細[[:審理]],並由法院在[[民訴:確定判決]]中做成判斷,相同當事人在訴訟標的不同的後訴訟,就該判斷不能做出相反主張,法院也不能做相反的判斷。 <wrap info>例如</wrap> 甲主張乙無權[[占有]]土地,以[[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為訴訟標的,[[民訴:起訴]][[請求權|請求]]乙返還土地,乙[[民訴:抗辯|抗辯]]與甲之間就土地存在租賃關係為有權占有,甲則再主張[[租賃契約|租賃]]已經終止。經雙方充分的攻擊防禦及法院詳盡審理調查的結果,法院認定租賃尚未終止,而判決乙勝訴,則甲、乙之間就租賃關係存在的判斷就**發生爭點效**,將來如果甲另外提起一個訴訟,請求乙[[給付]]占有期間的租金時,乙不能再主張甲乙間就同一筆土地的租賃權不存在,法院也不能認定該租賃契約已經終止。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法 民事訴訟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