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管教權", description="指管理和教導的權利。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明白將管教權納為親權的內涵,即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管教的權利,甚至同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也表明父母管教子女時,得予懲戒,但不得逾越必要的範圍,否則會該當家庭暴力的行為。 " ~~ ====== 管教權 ====== 指管理和教導的權利。 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明白將管教權納為[[親權]]的內涵,即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管教的權利,甚至同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也表明父母管教子女時,得予懲戒,但不得逾越必要的範圍,否則會該當[[家庭暴力]]的行為。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法 家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