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繼受取得", description="繼受取得又稱權利之相對發生,係非由於獨立之事實,係基於他人既存之權利而取得其權利。繼受取得係以他人權利存在為前提,得基於取得人之意思(如因買賣而取得標的物之所有權)或依法律行為(如因繼承而取得遺產之所有權)而取得。繼受取得又可分為移轉繼受取得與創設繼受取得兩種。" ~~ ====== 繼受取得 ====== 繼受取得又稱[[憲法:權利|權利]]之相對發生,係非由於獨立之事實,係基於他人既存之權利而取得其權利。 繼受取得係以他人權利存在為前提,得基於取得人之意思(如因[[買賣契約|買賣]]而取得[[標的物]]之[[所有權]])或依[[法律行為]](如因[[繼承]]而取得[[遺產]]之所有權)而取得。 ===== 分類 ===== 繼受取得又可分為[[移轉繼受取得]]與[[創設繼受取得]]兩種。 **相關條目** * [[權利取得]] * [[原始取得]] * [[繼受取得]] * [[移轉繼受取得]] * [[創設繼受取得]] * [[權利變更]] * [[主體變更]] * [[客體變更]] * [[權利消滅]] * [[絕對消滅]] * [[相對消滅]] {{tag>民法 權利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