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親權", description="父母對於涉及子女權利、義務的所有事項的行使,包含對子女的扶養、懲戒、財產管理等身份與財產事項,一般也稱作子女的監護權。親權是親子關係最重要的內容,可分為身上照護和財產照護兩種。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指的就是「親權」。" ~~ ====== 親權 ====== 父母對於涉及子女[[憲法:權利]]、[[:義務]]的所有事項的行使,包含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扶養]]、[[父母懲戒權|懲戒]]、財產管理等身份與[[財產權|財產]]事項,一般也稱作子女的[[監護權]]。 親權是親子關係最重要的內容,可分為身上照護和財產照護兩種。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指的就是「親權」。 * 「保護」:維護[[:未成年]]子女心理、身體的健康 * 「教養」:教導、養育未成年子女,使其身體、心理得以健全成長 所以,父母介入監督未成年子女的交友、宗教選擇、參與社團或是觀看影片等,判別是否影響其人格健全發展,就是親權的行使,是權利也是義務,所以親權不得拋棄。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家事事件 民法 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