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請求權基礎", description=" " ~~ ====== 請求權基礎 ====== 一方[[:當事人|當事人]]得向他方當事人有所主張的實體法律規範,也就是可以向他人主張的實體法上權利。 例如:甲所有的A地被乙[[刑法:侵占|侵占]]時,甲可以根據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的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乙返還A地。則甲請求乙返還A地的請求權基礎,就是[[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