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本證(民訴)", description="本證係指為證明自己負有舉證責任之事時而提出之證據及證明之程度,而本證之證明程度必須達到使法官認為確有此事的確信程度,才能認為負舉證責任之一方舉證成功,否則就須負擔真偽不明之不利益。 " ~~ ====== 本證(民訴) ====== 本證係指為證明自己負有[[:舉證責任]]之事時而提出之[[:證據]]及證明之程度,而本證之證明程度必須達到使[[法組:法官|法官]]認為確有此事的確信程度,才能認為負舉證責任之一方舉證成功,否則就須負擔真偽不明之不利益。 **相關條目** * [[主張]] - [[抗辯]] - [[否認]] * [[本證]] - [[反證]] * [[勘驗文書]] - [[報告文書]] * [[刑訴:自由心證|自由心證]] * [[全辯論意旨]] * [[:經驗法則|經驗法則]] * [[:論理法則|論理法則]] * [[證明妨礙]] {{tag>民事訴訟法 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