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被告(民訴)", description="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裁判之人稱為原告。原告提起訴訟時,其提告的對象,或相對於原告的一方,則稱為被告。 " ~~ ====== 被告(民事) ====== 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繫屬|訴訟]],請求[[:法院]][[:裁判|裁判]]之人稱為[[:原告|原告]]。原告提起[[:訴訟]]時,其提告的對象,或相對於原告的一方,則稱為被告。 <WRAP info>如果你是想知道刑事訴訟上的被告,請參見[[刑訴:被告|被告(刑事)]]</WRAP>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事訴訟法 被告 訴訟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