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 債務基金 ====== 為加強債務管理、提高財務運用效能,增進償債能力,特依《公共債務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設置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