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公物特別使用", description="公物特別使用係指超出通常使用之程度,並將造成他人使用上之妨礙,必須經許可方得為之,例如:封路舉行活動等。 " ~~ ====== 公物特別使用 ====== [[公物]]特別使用係指超出通常使用之程度,並將造成他人使用上之妨礙,必須經許可方得為之,對於供公眾使用的公物,從事超過[[公物一般使用|一般使用]]規則的行為。 <wrap info>例如</wrap> 利用國父紀念館前面的廣場舉行義賣活動、在特定的路段舉辦馬拉松路跑等。 特別利用的許可通常會設有一定的「[[:期間]]」或附有「[[保留廢止權|廢止保留]]」,取得該許可的人只能在特定期間內從事特別利用行為,[[行政機關]]也能基於其他[[公共利益|公益]]考量廢止此許可。 **相關條目** * [[行政法:公物|公物]]使用 * [[行政法:公物一般使用|公物一般使用]] * [[行政法:公物特別使用|公物特別使用]] * [[行政法:公物特許使用|公物特許使用]] * 公物消滅 * [[行政法:公物自然消滅|公物自然消滅]] * [[行政法:公物法定消滅|公物法定消滅]] {{tag>行政法 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