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公開演出權", description="指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以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例如:舉辦演唱會、舞蹈表演、音樂會,或在百貨公司播放音樂等。 " ~~ ====== 公開演出權 ====== 指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以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 <wrap info>例如</wrap> 舉辦演唱會、舞蹈表演、音樂會,或在百貨公司播放音樂等。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行政法 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