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印花稅", description="印花稅是一種憑證稅,是針對憑證所課徵的稅,但並不是所有的憑證都要課徵印花稅,目前印花稅法規定應課徵印花稅的憑證有4類。 " ~~ ====== 印花稅 ====== 印花稅是一種憑證稅,是針對憑證所[[課徵]]的稅,但並不是所有的憑證都要課徵印花稅,目前印花稅法規定應課徵印花稅的憑證有4類。 - [[銀錢收據]]按金額4/1000 計算 、 - [[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新台幣12元 、 -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 [[承攬契據]]按金額1/1000計算。 依據印花稅法規定,應納印花稅憑證,於書立後[[民法:交付]]或使用時,即應貼足印花稅票;如果應納稅額太大,不方便貼印花時,可至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開立繳款書繳納。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行政法 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