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執行業務所得", description="可簡稱為「執業所得」,為非僱傭關係,執行業務者(承攬者)將業務收入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上各項費用或成本後的餘額,即為執行業務所得。執行業務根據國稅局定義,包含這些職業: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師(士)、醫事檢驗師(生 )、程式設計師、精算師、不動產估價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心理師、牙體技術師(生)、語言治療師、地政士、記帳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表演人、引水人、節目製作人、商標代理人、專利代理人、仲裁人、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業務人、書畫家、版畫家、命理卜卦、工匠、公共安全檢查人員、民間公證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 " ~~ ====== 執行業務所得 ====== 可簡稱為「執業所得」,為非僱傭關係,執行業務者(承攬者)將業務收入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上各項費用或成本後的餘額,即為執行業務所得。(所得稅法第11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第二類)與[[民法:僱傭|僱傭關係]]之[[薪資|薪資所得(50)]]有別。 ===== 執行業務之職業 ===== 根據國稅局定義,執行業務包含: [[: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師(士)、醫事檢驗師(生 )、程式設計師、精算師、不動產估價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心理師]]、牙體技術師(生)、語言治療師、[[地政士]]、記帳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表演人、引水人、節目製作人、商標代理人、[[專利代理人]]、仲裁人、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業務人、書畫家、版畫家、命理卜卦、工匠、公共安全檢查人員、[[民法:民間公證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 ===== 執行業務成本 ===== 其中,業務上成本可能包含: * 業務所房租或折舊 * 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折舊及修理費 * 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之成本 * 業務上雇用人員之[[薪資]] * 執行業務之旅費 * 其他直接必要費用 ===== 稅務上分類 ===== ==== 執業所得(9A) ==== * **與業務相關**,是根據執業種類,有不同的費用比率,可將收入一部分比率認列為費用。 * 申報時要再依9A底下的各個不同職業別的代號,對應要扣除的費用率(簡單來說,總收入的一部分可以根據規定比率認列為成本費用,剩下才當成應稅收入),費用率可至國稅局查詢。 ==== 執業所得(9B) ==== * 指**與業務無關**,聘請專家、學者於公眾集會場所,所作之專題演講;心得感想事業之分享所邀請之專家或其他人士之專題演講。 * 免稅限額18萬,超過可直接扣除30%成本費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行政法 所得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