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專用漁業權", description="指利用一定水域,形成漁場,供入漁權(在專業漁業權之範圍內經營漁業之權)人入漁,以經營下列漁業之權:(1)採捕水產動植物之漁業;(2)養殖水產動植物之漁業;(3)以固定漁具在水深二十五公尺以內,採捕水產動物之漁業。 " ~~ ====== 專用漁業權 ====== 指利用一定水域,形成漁場,供入漁權(在專業[[漁業權]]之範圍內經營漁業之權)人入漁,以經營下列漁業之權: - 採捕水產動植物之漁業; - 養殖水產動植物之漁業; - 以固定漁具在水深25公尺以內,採捕水產動物之漁業。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行政法 漁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