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投標", description="辦理建築工程或買賣大宗貨品時,經公告圖案、材料、貨樣、說明等之後,凡是願意承攬者,可按公告情況,估計價目,填寫標單,稱為「投標」。 " ~~ ====== 投標 ====== 辦理建築工程或[[民法:買賣契約|買賣]]大宗貨品時,經[[:公告]]圖案、材料、貨樣、說明等之後,凡是願意[[民法:承攬]]者,可按[[:公告]]情況,估計價目,填寫[[標單]],稱為「投標」。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行政法 政府採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