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構成要件效力", description="係指行政處分之存在及內容(主文部分),對其他行政機關或法院之拘束效力。行政處分一旦有效成立後,當然發生「構成要件效力」,但無效的行政處分由於自始不生效力,自不會發生構成要件效力。 " ~~ ====== 構成要件效力 ====== 係指[[行政處分]]之存在及內容(主文部分),對其他[[行政機關]]或[[:法院]]之拘束效力。 行政處分一旦有效成立後,**當然發生**「構成要件效力」,但[[行政處分無效|無效的行政處分]]由於自始不生效力,自不會發生構成要件效力。 如:公司[[:違法]],[[主管機關]]依法針對公司[[:登記]]之負責人[[裁罰]],係因公司登記之處分對其發生「構成要件效力」。 **相關條目** * 行政處分[[效力]] * [[存續力]] * [[形式存續力]] * [[實質存續力]] * [[構成要件效力]] * [[確認效力]] * [[執行力]] {{tag>行政法 行政處分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