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申訴", description=" " ~~ ====== 申訴 ====== 人民請求權利救濟之管道,於行政救濟領域可見於[[行訴:行政訴訟|行政訴訟]]之前置程序。 例如:依政府採購法第 74 條規定:「廠商與機關間關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本章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對申訴所作之審議判斷,依同法第 83 條規定,視同訴願決定,經異議及申訴程序後,得再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行政法 行政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