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秩序行政", description=" " ~~ ====== 秩序行政 ====== 又稱[[干預行政]]、干涉行政、侵害行政、規制行政,指[[行政機關]]為維護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採取命令、禁止、干涉、取締等抽象或具體的[[行政行為]],及必要時使用強制手段,來防止危險發生或排除侵害,致力於創設良好的[[公共秩序]]為目的的行政,對外表現方式多屬[[附負擔之行政處分|負擔的行政處分]],因為會對受干預的對象直接限制其自由或權利,所以[[法律保留原則|應受較嚴格的法律羈束(限制)]]。 例如:道路交通行政(對於道路交通的管制及違規者的裁罰)。 **相關條目** * [[給付行政]] * [[授益行政]] {{tag>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