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約僱人員", description="指各機關以行政契約定期僱用,辦理事務性、簡易性等行政或技術工作之人員。約僱人員之僱用,以本機關確無適當人員可資擔任,且年度計畫中已列有預算或經專案核准者為限。約僱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 " ~~ ====== 約僱人員 ====== 指各[[機關]]以[[行政契約]]定期僱用,辦理事務性、簡易性等行政或技術工作之人員。約僱人員之僱用,以該機關確無適當人員可資擔任,且年度計畫中已列有[[:預算]]或經專案核准者為限。 約僱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約僱人員之僱用期間,以1年為限。約僱人員僱用期滿,或僱用至屆滿65歲之當月末日為止,應即終止[[民法:契約行為|契約]]。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行政法 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