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考績", description="考績評定是機關長官對所屬人員於年度內表現的考核評量,算是機關的管理措施。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年終考績要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須就受考人的工作、操行、學識、才能等4個面向來打綜合分數,滿分為100分,並分甲(80分以上)、乙(70分以上,不滿80分)、丙(60分以上,不滿70分)、丁(不滿60分)四等,其相對應的獎懲原則如下︰ " ~~ ====== 考績 ====== 考績評定是機關長官對所屬人員於年度內表現的考核評量,算是[[機關]]的管理措施。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年終考績]]要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須就受考人的工作、操行、學識、才能等4個面向來打綜合分數,滿分為100分,並分甲(80分以上)、乙(70分以上,不滿80分)、丙(60分以上,不滿70分)、丁(不滿60分)四等,其相對應的獎懲原則如下︰ * 甲等︰晉本俸1級,並給與1個月[[俸給]]總額的獎金; * 乙等︰晉本俸1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的獎金; * 丙等︰留原俸級; * 丁等︰[[免職]]。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行政法 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