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變形工時", description="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該有30分鐘的休息。但為了因應各行各業不同的營運型態,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0條之1另訂有彈性工時制度,允許在符合一定要件下,可重新分配勞工的正常工作時間,就是「變形工時」。 " ~~ ====== 變形工時 ======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該有30分鐘的休息。 然而,為了因應各行各業不同的營運型態,[[: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0條之1另訂有彈性[[工時]]制度,允許在符合一定要件下,可重新分配勞工的正常工作時間,就是「變形工時」。 **相關條目** * [[特別休假]] {{tag>行政法 勞動基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