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違反母法", description="當立法機關授權行政機關發布補充法律的命令時,就發生母法與子法的關係。 也就是:法律是母法,依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是子法。因為子法是源自母法而生,子法不得牴觸母法。 " ~~ ====== 違反母法 ====== 當立法機關授權[[行政機關]]發布補充[[:法律|法律]]的命令時,就發生[[:母法|母法]]與[[:子法|子法]]的關係。 也就是:法律是母法,依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是子法。因為子法是源自母法而生,子法不得牴觸母法。 例如: * 農業發展條例(母法)第31條前段已有家庭農場的農業用地,由能自耕的[[民法:繼承人|繼承人]]繼承而繼續經營農業生產者,可以免徵遺產稅的規定。 * 但依農業發展條例授權訂定的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子法),如果增加母法所沒有的限制(例如:增加規定如果已依法編定為非農業使用者,就不可以免徵遺產稅),就屬違反母法([[憲法:釋字第566號解釋|司法院釋字第566號解釋]]參照)。依憲法第172條規定,命令牴觸法律者,無效。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