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非專屬授權", description="指專利權人為授權後,不排除專利權人自己實施專利發明及向第三人授權。換句話說,著作財產權人可以把權利授權給不同對象。非專屬授權是最常見的授權方式,若契約有授權的意思,但沒有明確約定為獨家授權或專屬授權,都會被歸類為非專屬授權(著作權法第37條)。" ~~ ====== 非專屬授權 ====== 指專利權人為[[:授權]]後,不排除專利權人自己實施[[專利]]發明及向第三人授權。換句話說,著作財產權人可以把[[憲法:權利]]授權給不同對象。非專屬授權是最常見的授權方式,若[[民法:契約行為|契約]]有授權的意思,但沒有明確約定為[[獨家授權]]或[[專屬授權]],都會被歸類為非專屬授權(著作權法第37條)。 **相關條目** * [[專屬授權]]-[[非專屬授權]]-[[獨家授權]] {{backlinks>.}} {{tag>行政法 著作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