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行政)", description="不得使尋求法律救濟的人民處於較原有處罰更不利的法律地位。例如:撤銷訴訟的判決,如是變更原處分或決定,不得為較原處分或決定不利於原告的判決(行政訴訟法第195條第2項)。 " ~~ ======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行政) ====== 不得使尋求[[:法律]][[:救濟]]的人民處於較原有處罰更不利的法律地位。 <wrap info>例如</wrap> [[撤銷訴訟]]的[[:判決]],如是變更原處分或決定,不得為較原處分或決定不利於[[:原告]]的判決(行政訴訟法第195條第2項)。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行政法 行政訴訟法 原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