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ot/Aufstand/émeute)
暴動係指多數人結合不法加以腕力,或脅迫使地方人心陷於不安之行為者,而暴動需有政治性目的。
暴動 | 強暴脅迫行為 | |
---|---|---|
人數 | 多數人為之 | 不一定多數人為之,且未達使他人心陷於不安 |
暴動 | 正犯 | |
正犯共犯 | 如出於威脅強制者,仍為必要共犯 | 需有意思聯絡及行為分擔,始得為正犯 |
要件 | 暴動 | 結夥 |
特定 | 不以特定人為限 | 糾集特定人 |
刑法第104條第1項之加重內亂罪,以有暴動行為為成立要件,暴動云者,即指多數人結合不法加以腕力,或脅迫使地方人心陷於不安之行為而言,至同條第二項之預備罪,亦必須有暴動之準備行為,若僅以文字煽惑他人犯罪,自己並無暴動之準備者,不能成立本罪。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