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

(riot/Aufstand/émeute)

暴動係指多數人結合不法加以腕力,或脅迫使地方人心陷於不安之行為者,而暴動需有政治性目的。

暴動 強暴脅迫行為
人數 多數人為之 不一定多數人為之,且未達使他人心陷於不安
暴動 正犯
正犯共犯 如出於威脅強制者,仍為必要共犯 需有意思聯絡及行為分擔,始得為正犯
要件 暴動 結夥
特定 不以特定人為限 糾集特定人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2292號刑事判例要旨

刑法第104條第1項之加重內亂罪,以有暴動行為為成立要件,暴動云者,即指多數人結合不法加以腕力,或脅迫使地方人心陷於不安之行為而言,至同條第二項之預備罪,亦必須有暴動之準備行為,若僅以文字煽惑他人犯罪,自己並無暴動之準備者,不能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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