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

亦寫作「貪汙」,係指公務員利用自身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而非法取得錢財,包含收賄罪、圖利罪

例如 替代役男收受賄賂,協助雜役為受刑人,夾帶違禁品檳榔、香水、MP4、大禹嶺茶葉(每斤4500元)、球鞋、酒類等,即涉犯貪污收賄罪。(2020年 替代役收錢夾帶違禁品入監案 最後1人判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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