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犯(已刪除)

連續犯是指行為人基於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連續實施性質相同的數個行為,且彼此之間具有關連性,而觸犯同一罪名。

例如 持槍連續殺人,連續多次販賣毒品等。刑法連續犯之規定已於95年7月1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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