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偵查

為刑事偵查方式之一,係指雖無法律明文,因並未行使強制力且對人民權益侵害相當輕微,檢察官司法警察使用較不侵犯他人權利之任意偵查方式來發現真實。與之相對的為「以強制處分進行偵查」。

例如 :短時間的跟監通知案件相關人到場接受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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