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告訴權

係因犯罪本來而取得之告訴權,無此項告訴權人或不能行使告訴權者,除係限定之性質外,得指定代行告訴人

刑事訴訟法 第232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刑事訴訟法 第233條
  1.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2. 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刑事訴訟法 第235條
  •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為被告或該法定代理人之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為被告者,被害人之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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