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保潛逃

係指具保被告逃匿,則此時應命具保人繳納指定之保證金額,並沒入之。不繳納者,強制執行保證金已繳納者,沒入之。

刑事訴訟法 第118條
  1. 具保之被告逃匿者,應命具保人繳納指定之保證金額,並沒入之。不繳納者,強制執行。保證金已繳納者,沒入之。
  2. 前項規定,於檢察官依第93條第3項但書及第248條第4項命具保者,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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