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管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直接上級法院以
裁定
指定該案件之
管轄法院
:
數
法院
於
管轄權
有爭議者。
有管轄權之法院經確定裁判為無管轄權,而無他法院管轄該案件者。
因管轄區域境界不明,致不能辨別有管轄權之法院者。
案件不能依前項及第5條之規定,定其管轄法院者,由
最高法院
以裁定指定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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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