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告訴權
又稱「專屬告訴權」,係特定
告訴乃論之罪
所賦予之
告訴權
,此項告訴權既專屬特定之人,自無指定
代行告訴
之餘地。
刑事訴訟法 第234條
刑法第230條之妨害風化罪,非下列之人不得
告訴
:
本人之
直系血親
尊親屬。
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
刑法第240條第2項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非配偶不得告訴。
刑法第298條之妨害自由罪,被
略誘
人之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亦得告訴。
相關條目
告訴權
專屬告訴權人
刑事訴訟法
,
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