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定的事由阻斷權利隨時間經過而消滅的效果。
法律對於權利行使設有期間限制,一般為15年,經過15年後權利歸於消滅,但該期間進行中,如果發生一定事由(例如 債權人起訴、債務人承認債務等,民法第129條參照),期間的計算就可以重新起算。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