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條件

(Anfangsbedingung)

停止條件亦稱開始條件,為限制法律效果發生的條件,此類條件成就(發生)時,附該條件的法律行為開始發生效力。而附有停止條件的法律行為,法律行為雖已成立,但在條件成就前,仍處於停止的狀態。

例如 甲向乙表示:「如考取汽車駕照,則送你一部全新轎車」,甲乙間互為贈與約定,於二人約定當時,贈與契約即已成立,但其效力尚未發生(即效力處於停止狀態),須俟乙確定考取駕照,條件成就時始開始發生效力,乙此時才可請求甲交付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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