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條件 隨意條件為僅依當事人一方之意思,即可決定條件成就與否之條件。 例如 甲與乙約定,如乙願前往美國,則贈與機票一張,此時乙是否前往美國,亦即條件成就與否,可由當事人乙自由決定者是。 分類 可分為純粹隨意條件即非純粹隨意條件。 純粹隨意條件:為純任依當事人一方之意思即可決定條件之成就與否,如 甲與乙訂立使用借貸契約,至乙不再有使用必要時返還。 非純粹隨意條件:為除了當事人一方意思之外,另需其他事實之影響,如 甲與乙訂立車子的贈與契約,並以乙考取駕照為條件,或是競選當選為條件。 相關條目 條件 停止條件-解除條件 積極條件 - 消極條件 偶成條件 - 隨意條件 - 混合條件 真正條件 - 不真正條件 法定條件 既成條件 不能條件 不法條件 民法, 民法總則, 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