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關係

又稱「借貸契約」,約定將物借給他人使用的契約關係。根據借貸關係,貸與人將物交付借用人使用,借用人負有返還義務。借貸關係又可分為「消費借貸契約」及「使用借貸契約」。

類型

  • 消費借貸契約:若借用可代替物(金錢等),而約定借用人只需返還貸與人同種類、品質、數量之物( 例如甲拿一張新台幣1,000元鈔票借給乙,乙將來只需返還任何一張新台幣1,000元鈔票給甲,而不需返還甲交付乙的那一張鈔票)。
  • 使用借貸契約:如果約定借用人必須返還原先貸與人交付的特定物(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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