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行為 債權行為又稱「負擔行為」、「債務行為」,係指雙方約定為一定給付之法律行為,即是以發生債權債務為內容之法律行為。即指當事人間發生債權債務關係,使債務人負有給付義務的行為,如買賣、贈與、租賃、借貸、僱傭、保證等。 特徵 負擔行為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徵就是:負擔行為的作成,會使債務人負有給付的義務。 分類 負擔行為可以意思表示個數區分為以契約做成「負擔契約」及不以締結契約的「負擔單獨行為」。 負擔契約:買賣、贈與、租賃、借貸、僱傭等。 負擔單獨行為:遺贈、捐助 相關條目 依意思表示結合標準區分 單獨行為 - 契約行為 - 合同行為 依所發生的變動權利類型區分 債權行為 - 物權行為 - 準物權行為 依是否需特定形式區分 要式行為 - 不要式行為 依發生效力時點區分 生前行為 - 死因行為 依是否合乎構成要件區分 完全法律行為 - 不完全法律行為 依是否須其他法律行為存在區分 主行為 - 從行為 依當事人之給付是否互受利益區分 有償行為 - 無償行為 依標的物交付是否為生效要件區分 要物行為 - 諾成行為 暴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