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 刑事訴訟的當事人,是指自訴人、檢察官及被告; 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則指原告、被告; 非訟事件則是指聲請人、相對人。 至於律師、代理人、證人等等,就不是當事人。 相關條目 不公開審理主義 心理評估報告 以刑逼民 包括但不限於 一時契約 子女最佳利益 不完全法律行為 不完全給付 不動產債權契約之公證 不堪同居之虐待 不當得利 公證 公證人 公證書 主物 主觀等值原則 平等互惠原則 仲裁人 任意規定 先決法律關係 危險負擔 危險負擔移轉 合同行為 合建契約 合意 合意中止 合夥人 地役權之從屬性 成約定金 有償行為 有償契約 次給付義務 自建取得所有權 行為能力(民法) 住宅租賃契約 沉默 私法自治原則 使用借貸 兩造其餘請求均拋棄 委任契約 定金 定型化契約 定暫時狀態 延緩執行 往取之債 承攬 承攬契約 明示 法官不替當事人訂約 法定利率上限 法定租賃權 爭點效 附保護第三人作用之契約 保全程序 保險 保險契約 保證契約 契約自由 契約自由原則 契約行為 律師強制代理 既成條件 相對人 要物行為 要約 赴償之債 准予備查 原物 原給付義務 家事調解 消費借貸 特別委任 特定物 偶成條件 婚約 婚約損害賠償 寄託契約 強行規定 強制調解 強制調解原則 情事變更原則 推定信託 混合條件 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第三人利益契約 終身定期金 脫法行為 善意 單方法律行為 單身宣誓書 單獨行為 無因管理 無償行為 程序能力 結婚登記 給付不能 虛偽意思表示 買賣契約 費用相當性原理 債之本旨 債權行為 意定之債 意定住所 意定抵押權 當然無效 經紀合約 解除契約 解除權 違約金 預供擔保 僱傭 對話意思表示 對價 構成信託 種類之債 種類物 撤銷權 暴利行為(Wuchergeschäft) 標的物 確定無效 調解前置 請求權 請求權基礎 擔保金 諾成行為 遲延利息 隨意條件 默示之意思表示 離婚判決之確定 離婚無效 離婚調解筆錄 證約定金 繼續性供給契約 繼續性契約 一事不再理(民訴) 一造辯論 上訴(民訴) 上訴人(民事) 上訴期間(民訴) 上訴程式 上訴權之捨棄 小額訴訟 不公開主義 不爭執 不得抗告 中間判決 中間確認之訴 公示送達 公開主義 反射效 反證(民訴) 主張責任者 主張等價原則 主觀的追加合併之訴 主觀舉證 主觀舉證責任 外界事實說 失權效 必要共同訴訟 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 示範訴訟 示範訴訟契約 任意管轄 全辯論意旨 共同訴訟 再審程序(民事) 合一確定 合意停止訴訟 合意管轄 同一之訴 回復原狀(民訴) 在途期間(民訴) 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 自認 自認之撤銷 判決階段(民事) 判決之更正 判決之無效 形式確定力(民事) 形成力 抗辯 攻擊防禦方法相牽連 言詞審理主義 言詞辯論階段(民事) 言詞辯論終結(民事) 兩造平等主義 和解(民事訴訟) 固有期間 承受訴訟(民事) 法定之舉證責任轉換 法定證據主義 法律要件分類說 爭點效 爭點整理 爭點簡化協議 表現證明 附帶上訴 非行為期間(民訴) 客觀舉證 客觀舉證責任(民事) 指定管轄 既判力(民事) 既判力遮斷效 突襲性裁判 書狀先行程序 書狀審理主義 紛爭解決一次性 缺席判決 起訴階段(民事) 起訴狀 追加之訴 除權判決 參加人(民事) 參加效力 參加效力與既判力比較 寄存送達 專屬管轄 終局判決 處分權主義 處分權原則 通常法定期間 陳報狀 就審期間(民訴) 裁定期間 訴之變更(民事) 訴訟外紛爭解決 訴訟告知 訴訟參加 訴訟實施權 訴訟擔當 意定的舉證責任轉換 準備書狀 當事人平等主義 當事人進行主義(民事) 當事人適格 實質確定力(民事) 輔佐人(民事) 輔助參加(民事) 確定判決 確認判決 適時提出主義 舉證責任轉換 隨時提出主義 聲明承受訴訟(民事) 簡易程序(民事) 證明妨礙 關係人 續行訴訟 辯論主義 共同被告 犯罪黑數 死刑 和解 挑唆包攬訴訟罪 虛偽陳述 職權原則 一造缺席判決(刑事) 上訴權人 公平法院原則 公開審理原則 分離審判程序 友性證人 反詰問 文書證之 主詰問 交互詰問 交保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回復原狀(刑事) 在途期間(刑事) 自行迴避 形式的舉證責任(刑事) 抗告(刑事) 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 更行詰問 更新審判 更新審判程序 言詞辯論 言詞辯論終結(刑事) 武器對等性 物證 直接審理原則 客觀性義務 待證事實 相當理由 相對之確定力 真人列隊指認 真實義務 偵查中辯護人在場筆記權 國民法官 強制辯護 捨棄上訴權 異議權 移審 最佳證據規則 發回 答辯狀(刑事) 裁判確定力 訴訟關係 量刑辯論 傳訊 準抗告 準備程序 當事人進行主義 當事人對等 當事人對等原則 禁止證據預測原則 經驗法則 義務法則 補充理由書 交互詰問 實質舉證責任(刑事) 遠距訊問 遠距訊問聲請單 審判期日 暫時安置 調查原則 擔當自訴 選任鑑定人 聲明異議(詰問) 聲請迴避 隱密探話 簡式審判程序 職權上訴 職權裁定迴避 覆審制 證據(刑事) 證據方法 證據法則 證據禁止法則 嚴格證明 辯護人(刑事) 權利領域理論 聽審權 鑑定人 合法通知 存證信函 公共秩序 再審事件 行政契約 利益衡平原則 協力義務 和解契約(行政) 委任書 保留廢止權 特別授權原則 特別權力關係 執行名義法定主義 從屬性(勞動契約) 情事變更原則 第二次裁決 善意第三人 單務契約 裁決書 會計師 義務契約 對等契約 對價關係 管轄恆定原則 管轄權恆定原則 聲請再審 隸屬契約 雙務契約 聽證 顯失公平 觀念通知(行政) 上訴狀(行政) 必要參加(行政) 再審之訴 判決理由不備 判決違背法令(行政) 抗告(行訴) 抗告法院 客觀舉證責任(行政) 送達(行訴) 假處分(行政訴訟) 停止執行程序 單獨代理(行政) 就審期間(行政) 訴之追加 當事人主義 對審 輔佐人(行政) 輔助參加 輔助參加人 審定 廢棄發回 獨立參加訴訟 聲請訴訟救助 職權調查原則 判決 抗告 抗告人 抗告法院 抗告狀 攻防方法 更審 系爭 言詞辯論 兩造不爭執事實 具狀陳明 協議 取效訴訟行為 命令行為規定 和解 承當訴訟 明案速判,疑案慎斷 法官知法 法官審理案件時限 法庭活動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技術審查官 庭務員 漸進擴大強制律師代理制度 審級制度 錄事 爭點 爭點整理 表達意願書 金字塔訴訟制度 宣示判決筆錄 待證事實 律師 既判力 洵乏 重複起訴 原物主義 書狀 起訴效力 送達代收人 強制律師代理 從新從優原則 授權規定 推定 第三人 被上訴人 勝訴 期日 登記 裁定 訴之追加 訴之變更 訴訟主體 訴訟代理人 訴訟行為 訴訟契約 訴訟能力 訴訟救助 訴訟通知 訴訟費用 訴訟繫屬 訴訟繫屬效力 訴訟繫屬登記 開庭 傳票 當事人 當事人恆定原則 當事人能力 禁反言 逾期不補正 管轄權 駁回 審問 確定力 確定判決 閱卷 分散違憲審查制度 私人通訊 武器平等原則 釋字第170號解釋-裁定駁回不應行政訴訟或違法定程序之案件違憲? 釋字第384號解釋-檢肅流氓條例強制到案、秘密證人等規定違憲? 釋字第432號-會計師法有關會計師行為標準、注意義務及懲戒範圍等規定違憲? 釋字第448號解釋-行政機關出售、出租公有財產所生爭議之審判法院? 曉諭 舉證責任 應 聲請閱卷 簡易程序 證人 證據 釋明 闡明權 辯論終結 辯護 行政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 刑訴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