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共同訴訟 訴訟標的對於各共同訴訟人必須合一確定的訴訟,分為: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指數人必須共同起訴或被訴,而在訴訟上視為一體者(例 分割共有物訴訟),若數人未共同起訴或未對數人共同起訴,則當事人不適格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指數人可以為單獨或共同訴訟人,如經列為共同訴訟人,訴訟標的在共同訴訟人間必須合一確定者(例如 撤銷股東會決議訴訟)。 相關條目 共同訴訟 法定管轄(民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