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訴訟 係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兩人(或以上),其訴訟標的共同或者屬於同一種類的訴訟。共同訴訟的優點在於訴訟經濟、節約司法資源並且避免裁判矛盾。 類型 共同訴訟,依訴訟標的是否合一確定可分為: 「必要共同訴訟」:訴訟標的須合一確定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普通共同訴訟」,訴訟標的無須合一確定,共同訴訟人之間沒有共同的訴訟權利和義務,是可分之訴,是否分開審理取決於當事人的同意和法院的決定。 相關條目 合一確定 訴訟主體 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