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
指透過郵局發信(以雙掛號方式)來證明發信日期及發信內容的函件,交寄時以內容完全相同的副本留存在郵局,預備作為證據使用。
寄送方式
可以到郵局購買存證信函紙,或到郵局網站下載一式3份信函格式,或是直接使用
線上存證信函產生器,將內文騰打好,自動產生存證信函格式PDF檔
寫下相關事由和個人的「意思主張」
第1張由本人保存,第2張由郵局保存,第3張則寄給對方
妥善保存「寄送收據」及事後收到的「回執證明」
明信片
撰寫存證信函須知
-
-
事(何種法律行為)、
時(為法律行為時間)、
地(法律行為地)、
-
清楚寫明「目的」,如:要求退貨、退款、
解除契約、減少價金等,不可含糊不清,字句力求簡潔,避免參雜感情或模棱兩可
如有塗改須註明字數並蓋章:若有增、刪文字,必須於欄外註明訂正何字、插入何字,並註明字數;並且,修改處必須要蓋章,訂正或刪除之文字須清晰可辨;
若不熟法律概念,強烈建議委請律師撰寫或審稿,避免遺漏重要事項,或被對方找出反擊漏洞,反傷自己,喪失第一時間主張權利的機會。
用途
證明發信日期及發信內容的一種證明函件;
寄件人用來表明自己的立場,達到
意思通知或意思表示的效果;
保存相關
證據:如果對方確實收到,對於寄件人來說,是保存證據的一種便利方法。
舉例
例一
甲欠乙5千元,甲賴帳避不見面,這時乙可寄送存證信函,第1張由乙保存,第2張由郵局保存,第3張則寄給甲,如有證據(如本票、支票或其他匯款證明)可以一併附上,日後進行訴訟,可以做為證據之用。
例二
逆子甲不孝,揮霍祖產,更多次以持刀恐嚇、潑酸、放火的手段向爸爸要錢花用,爸爸心痛之餘,以寄發存證信函的方式表達在他死亡後,甲不可以繼承遺產。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