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知法 關於法律的解釋、判斷及適用,是法官的職責,當事人提出主張及證據,法官調查證據、認定事實之後,就應該依職權尋求、發現法律的所在,不受當事人所表示的法律見解拘束。 相關條目 調查證據 法院組織法, 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