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
類型
- 懲罰性違約金: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所生之遲延損害。為懲罰債務不履行之債務人,債權人除得請求懲罰性違約金外,仍可請求履行債務或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若當事人未明白約定懲罰性違約金,則該違約金即為損害賠償預定性質違約金。
若債務以一部履行者,得比照債權人一部履行所受之利益,減少違約金(民法第251條)。而違約金金額過高,法院得減至相當數額(民法第252條)。
若當事人未明白約定懲罰性違約金,則該違約金即為損害賠償預定性質違約金。
若債務以一部履行者,得比照債權人一部履行所受之利益,減少違約金(民法第251條)。而違約金金額過高,法院得減至相當數額(民法第25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