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規定 禁止規定係指不得為特定行為之規定,為法令禁止之行為,亦非有效。 民法第 71 條:「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 如 民法第222條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相關條目 取締規定 效力規定 強行規定 強制規定 禁止規定 任意規定 訓示規定 民法, 民法總則, 立法程序與技術, 私法規定類型, 法制原理, 法條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