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點 訴訟雙方事實上或法律上的爭執點。 例如 原告甲主張有借錢給被告乙,乙說:「根本沒這回事。」針對「甲到底有沒有借錢給乙?」這一件事,就是「爭點」。 內涵 最上位爭點:訴訟標的與訴之聲明(涉及最上位爭點之爭點整理)。 事實上爭點:當事人間有爭執之事實(含:直接事實、間接事實;前者涉及主張階段之爭點整理,後者涉及證據階段之爭點整理)。 證據上爭點:證據能力、證據價值、舉證責任如何分配等(涉及證據階段之爭點整理)。 法律上爭點:散佈於最上位爭點、主張階段及證據階段之整理階段(如:訴訟標的之實體法性質應如何定性、推認訴訟標的有理由之構成要件事實為何、就無法律上原因之舉證責任分配予何人)。 相關條目 爭點效 訴訟, 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 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