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反言
「禁反言」是指當你做了一個法律上的主張之後,基於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出爾反爾(矛盾行為),在事後否認它或做相反的主張,造成相對人因為信賴該表示而受有損害。
任何人主張權利或法律上地位時,不得與其一項行為互相矛盾。蓋此種行為破壞相對人之正當信賴,並致其受有損害者,其權利之行使即有違反誠信原則;亦即當事人之主張應前後一貫,不得事後任意翻異,如此始符合誠信原則。(民法第148條第2項)
「禁反言」是指當你做了一個法律上的主張之後,基於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出爾反爾(矛盾行為),在事後否認它或做相反的主張,造成相對人因為信賴該表示而受有損害。
任何人主張權利或法律上地位時,不得與其一項行為互相矛盾。蓋此種行為破壞相對人之正當信賴,並致其受有損害者,其權利之行使即有違反誠信原則;亦即當事人之主張應前後一貫,不得事後任意翻異,如此始符合誠信原則。(民法第148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