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詰問
(Direct Examination)
亦稱「先詰問」、「直接詰問」。行交互詰問時,證人或鑑定人先由聲請傳喚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詢問,叫做「主詰問」。
主詰問應就待證事項及其相關事項行之。而為辯明證人、鑑定人記憶及陳述之正確性,或證人、鑑定人的可信性等(憑信性)﹐也可以就必要事項為主詰問。
另外,就實務經驗而言,由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聲請傳喚的證人、鑑定人,一般是有利於該造當事人之友性證人。
因此,若行主詰問者為誘導詰問,證人很有可能迎合主詰問者的意思,而做非真實的陳述。因此,原則上在行主詰問時不得為誘導詰問,但是為發見真實之必要或無導出虛偽供述之危險 時,則例外允許於行主詰時,為誘導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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