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證據規則
(Best Evidence Rule)
指為證明書面文件、錄音錄像或照片中的內容,當事人應當提供該書面文件、錄音錄像或照片的原件,除非該原件已丟失、毀損或因其他原因而無法提供。只有在原件已不存在或不可獲得的情況下,相關的複印件、記錄或證人證言等第二手的證據才可以被採納。有時也稱原始書證規則(original writing rule)。
(Best Evidence Rule)
指為證明書面文件、錄音錄像或照片中的內容,當事人應當提供該書面文件、錄音錄像或照片的原件,除非該原件已丟失、毀損或因其他原因而無法提供。只有在原件已不存在或不可獲得的情況下,相關的複印件、記錄或證人證言等第二手的證據才可以被採納。有時也稱原始書證規則(original writing ru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