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物 種類物又稱不特定物,與特定物相對,為交易中當事人僅以種類、數量、品質等較不具體的方式指定的物,而給付種類物,債務人應給予中等品質之物,而種類物於交付時也會變為特定物,而以種類之債為標的的交易,於該特定標的物滅失或具有瑕疵時,則不會陷於給付不能的情形,如以種類物為買賣標的,該標的有瑕疵時,買受人可以請求交付無瑕疵的物,而不會發生給付不能。 例如 某一廠牌的汽車、某一廠牌的腳踏車等屬之。 相關條目 物的學理分類 融通物- 不融通物 可分物-不可分物 代替物-不代替物 消費物-非消費物 單一物-合成物-集合物 特定物-種類物 物的法律上分類 動產-不動產 主物-從物 原物-孳息 成分 重要成分-非重要成分 民法, 民法總則, 物之種類